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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浩阿蒙是什么小说 如果东京不快乐电子书阅读

时间:2019-12-10 14:58:49编辑:之桃

如果东京不快乐小说主角名为文浩阿蒙,由纯白最新创作,目前正在麦子云连载。全文讲述了她最美是在十几岁,在那少年的眼中。他想要看顾她,收藏她,请动诸天神佛来护佑她。走在校园里,悄悄地拉着她的手。眼角眉梢都是笑,根本藏不住。少年情怀总是诗,纯白用清新隽永的文字生动演绎残酷而美妙的青春。夹杂着甜蜜与遗憾的故事,让人遥遥想起,记忆深处那场年华如歌,岁月如刻。

《如果东京不快乐》 第六章 满堂花醉三千客 免费试读

[壹]

年轻的货郎在落雪的清晨对那个人说:“这种拨浪鼓,全京城只有一个。”

那人不搭理他,皱着眉头径直向前走,惟一惟一,每个人都会这样说。

货郎的手攀上来了,他说:“它是用人皮做的。”

那人没有回头:“那又如何,并不能使它美上几分……”

货郎飞快地截住他的话,压低嗓门:“我想,你可能会指望它变成玉玺。”

那人的后背陡然一僵,站住了。

货郎的眼里亮光一闪,双手攥成拳头。他努力挺直了背,拼命制造些响动试图掩盖住牙齿的咯咯作响,但最终他发现,他只能干笑:“呵呵,呵呵呵,我说的——是真的。”

他已经沿街叫卖了十七天,只为等此人出现。

远处宫城的天空,微亮了一角,星子渐渐隐了下去。

[贰]

原来皇宫是这样的,一进一进的庭院,一栋一栋的高楼。庭前有花,楼顶是琉璃瓦,天子不时常笑,当他沉默时,无人敢说话。

但是他对货郎和蔼可亲。他们的对白是在御书房进行的:“那天的事情,你仔细与朕道来。”

在场的只有三人,天子,那个人,和他。

那个人姓胡,是天子的亲信。货郎听人仔细描述过他的面容,他有晨起去东南角张三的店铺喝豆浆的习惯,面白须少,走路外八。

货郎的牙齿仍在打战。他结结巴巴,不敢抬头,在讲述的过程中,他始终只敢盯着天子手边的茶杯。他听说,天子发怒时,将茶杯往地上一掷,马上就有侍卫从暗处冲出来,将冒犯者五花八绑拿下,再无生路。

天子喝光了茶,那个人上前给他续了一杯,他捧着茶,耐心地听完货郎偏远口音引出的故事。

货郎那时还不是货郎,是乡间最普通的农夫。日日躬耕劳作,即便是远处传来新主登基的消息也淡漠了去,日新月异,与他何干。城头变幻了大王旗,他照旧是蝼民一个,说什么举国欢庆,并不比今秋收成良好来得更愉快些。

去年深秋的暴雨夜,货郎和父亲漏夜起床,将田里新种的一畦豌豆苗小心地围好,回家时从田埂边救起一个衣衫褴褛的书生。那书生浑身是跌伤痕迹,还染了风寒,在货郎家一住就是数日。

乡下人请不起大夫,靠了货郎每天上山寻回的草药,折腾了半个月,书生的病竟也大有好转。阳光晴朗的时候,他就闷声不响地坐在门槛上,望着货郎砍柴,一望就是大半天,还摇摇晃晃地拎起斧头,尝试着砍一斧子,却不料脚下一个踉跄,险险摔倒。

货郎赶紧让书生歇着去,他就怏怏地回屋生火做饭,烟一扬起来,每每闹了个大花脸。货郎和他闲话几句:“赶考去的吧?”

书生点头又摇头,货郎又说:“隔壁家的蔓儿看上你了呢,你要是不打算考取功名呢,不如留下来,开间书塾,教孩子读书也是好的。”

货郎去田里劳作时,书生就搬了凳子,靠在椿树下发呆。他穿的都是货郎的衣服,宽宽松松,四处是补丁,可他坐在那里,举手抬足,自有一股华贵之气。蔓儿到货郎家借东西,一眼望到他,便再也挪不开脚步。

书生笑笑算是打招呼,他不说话,她也不说,相对怔怔地站了一会儿,蔓儿脸绯红,扭身跑出小院。

似乎还能听到他在吟诗呢,故国,明月,流水,她听不懂,可她喜欢听。

蔓儿自幼和货郎一同长大,两人之间不兴扭捏那一套,女孩快人快语央他帮忙向书生表明心迹,可书生却不肯表态,总是笑笑:“容我再考虑几日好吗?”

如果能够,他不想拒绝蔓儿。多少人贪图他给予的富贵,却只有这明快炽热的女孩爱慕寒微时的他。

异乡人有顾虑是难免,货郎这样同蔓儿说。蔓儿便不吱声,手里胡乱转着紫云英花苗:“男人家怎么也不干脆呢,莫非他在家乡早有意中人?倒是经常看到他捧了一卷诗书,写写画画呢,是在给她写信吗?”

货郎心里一动,隔天就去央求书生教他写字。他也想给一个人写信呢,明知道她收不到,收不到也写。

书生离开时,货郎学会了写自己的姓名,还有“薇”字。薇,是他的女孩芳香的名字。书生的字写得好,临走前写了几十页小楷,货郎照着临摹就是。

书生知道了货郎和薇的往事,他们青梅竹马地长大,暗许终生,但前年春,薇被远房亲戚带到城里,后来她被选入宫中,成为一名舞者。

十六岁的薇出身于这处风光明媚的傣家山寨,会跳美丽的舞。她曾经以为会在星空无垠之下,跳给心上人看,但日后满座衣冠胜雪,独独不见了她的爱人。

货郎同样不能忘却她,但侯门一入深如海,他没有办法。他细细地同书生描述她的容颜,以及思念,动情处他没有发觉自己眼中已泪光闪烁。书生静静地听着,末了,轻声一叹,从怀中的小包袱里,掏出一样物事递给他:“希望它对你有用。”

那四四方方古朴厚重的印,是玉玺。书生嘱托货郎:“它对我再无用处,你拿了去,换回她吧。”

他抖了抖包袱,又掏出一块玉:“这是唐时的古物,你拿去典当,换些银两作为去往京城的盘缠吧。还有,这颗明珠你帮我交给蔓儿吧。”

货郎连连推辞,书生的脸上现出一丝落寞:“我原可以赏……哦……我原可以给你更多,但如今我还有很远的路要走。”

货郎望见那包袱里有珠宝和卷轴,甚至还有一件袈裟。连日来,书生一直都在蹙眉静思,双手在地图上反复抚摩,他要去的地方,很远很远吧?货郎想起蔓儿,心一酸。她心仪的人走了,她却蒙在鼓里。此去山长水阔,再无重逢之日。

世人总和最初的那段爱情相去甚远,可他不要这样。

书生走后,货郎成为货郎。他将父母托付给蔓儿照顾,卖掉了书生赠与的玉,收拾了几件衣物,随便购置了三五样针线布匹,摇着拨浪鼓,怀揣着倾城之物,一路向北,懵懂地接近京城,接近生命中的心想事成,或是——当头棒喝。

天子听到后来,竟笑了:“拨浪鼓,当真是他的皮所制?”

货郎跪在地上,心惊胆战地回答:“草民驽钝,却不十分傻。”书生早有交待,非得亲眼见着那个人,才能说出身藏玉玺。可这十七天来,第一次,等那个人走过去了,他才认出来;第二次,好容易靠近他,却被人潮冲散;第三次,刚凑到他跟前,碍于他身侧有人,不敢直通通地说出玉玺,直到这一次,他彻夜等在城墙下,才候着了他。

拨浪鼓再普通不过,但惟有引起他的注意,才可从容地说出第二句话。这是他想斟酌了数月的结果,先铺垫,再显现。

地图穷尽,匕首方现,致命的,往往不是开场白。

[叁]

天子把玩着玉玺。

死一般寂静。

货郎隐隐觉察出,天子已震怒。他握茶杯的时候,双手松弛,可玉玺在手,他的右手攥得紧紧,手背青筋几欲迸出。良久,货郎听到天子问:“你想要什么赏赐?”

就是那一瞥,货郎瞧出了天子的杀气。他慌忙答:“天朝之物,当归还于天朝,草民并无要求。”

他确为求赏而来,可眼下他只想要命。

天子淡淡笑,转向亲信胡濙,眼神交递间,已作出布局。一扬手,玉玺应声落入墙角燃得正旺的火炉里,红光一闪,劈啪一声,天子负手离去。

他一走,胡濙就一个箭步从火堆中捞出玉玺。上好的古玉质地,原是不怕火的,天子不会不知,他不过是以这举动表明态度。

而今在位的是他。

货郎留在了宫中,胡濙命人给他收拾了一间偏房,三餐饭菜皆由小宦官送来,室内燃了炭火取暖,一应俱全,货郎却不习惯。胡濙只让他暂时住下,别的不肯多说,他只好耗着时日,取了桌上的笔墨,心神不宁地练字。

原来他不仅驽钝,并且很傻,对书生的话他竟深信不疑,并身体力行。那书生自始至终都是个糊涂的皇帝呢,他以为凭了玉玺,便能成全恩人了吗。

不在其位,信物不再为信物,一朝一夕,换了天地。货郎不知道,一年前的浓夏,皇宫中发生了一场大火。举火者是在位四年的软弱天子,他被他的叔叔逼宫,走投无路之际,他偕妃子阖宫自焚。

然而烈火后,新主不曾在满地灰烬中发现前国君的遗骸,玉玺也不翼而飞。

上天入地,天子得寻到他。

众说纷纭,一筹莫展,货郎适时出现。他带来了久不见踪迹的玉玺,以及——那书生的去向。

他说:“他的包袱里有袈裟,他随身携带了地图,上面是异国文字,他向西行。”

泱泱华夏已是天子的天下,书生能去的只能是——海外。

[肆]

货郎再也没有见过天子,倒是和送饭的小宦官熟识了,午饭时分并肩坐在檐角吃一顿匆忙的饭菜。小宦官爱笑,爱说话,风风火火地跑过来,有时塞给他一捧花生,有时扒着饭,腮帮子鼓鼓地问他:“外面好玩吗?”

孩童举着糖葫芦闹喳喳地叫,大姑娘脸上搽着水红色的胭脂,市集琳琅满目的小玩意,怎么也看不够咧。货郎说着说着就失了神,小宦官推一推他,他就挠头笑:“……曲艺班在哪边?”

小宦官指给他看,眉开眼笑:“我还没看过她们跳舞呢,你也想看吧?”

货郎绞着手指,几十米之外,桃花的那一端住着他的姑娘。他想向人打听她,别后境况,别后心事,别后的模样,一桩桩,一件件,他都想知晓。

可他只能缄默。死亡如利刃悬在他头顶,他生死未卜,他不能连累了她。

雪落了,又化了,花开了,又落了,世间那么大,他竟能遇见前国君,可他困在这皇宫,竟从未与她重逢。当天空又升起一只纸鸢时,她是否也停下匆匆的脚步,抬头望一望呢。她有没有因此想起呢,他模糊的笑颜。

他厌恶身不由己,听任摆布的生涯,他应当结束它。她也是吧,一介清贫卑微的舞者,生命中处处充满了仰人鼻息和无可奈何。乡间再艰苦,蝗灾干旱再可怕,尚有分食一碗饭的自在和温情。可这皇宫却逼人笑饮砒霜。

他要带她走。

是在春天将尽时才见着她的。胡濙来找他:“万岁想见你。”

货郎头一次见识皇宫的歌舞升平,灯火辉煌间,天子靠在软榻上心不在焉地喝着美酒,胡濙拉了他坐在下席,他完全不懂状况,可小宦官告诫过他:“言多必失,否则——”他做了个砍头的手势,警惕地四下望望,激灵灵地打了个冷战。

伴君如伴虎这句话,货郎也是明白的。他不能死,他不能在没见到她之前死。他沉默地接过胡濙端给他的酒,沉默地喝了一小口,沉默地听一室悦耳的丝竹声,沉默地忐忑着。

鼓声激越,一行绿衫舞者次第而出,一律薄纱蒙面,只露出幽深黑眸。货郎猛地坐直了,右手第三个,不是薇却是谁?他要拼力自持,才能敛住表情。阔别经年,当中究竟隔了多少晨昏寒暑?他以为他就要记不清她的样子了,却在重遇的第一眼就认出了她。

她就住在他心底,未有半步稍离……她舞步玲珑,她低眉回旋…可她没看到他。

她不曾朝这边看过来。她表情淡漠,别的舞者都眼波流转,风情流淌,她呢,她只是表情淡漠地舞着,不出彩,也不出错。

一曲已终,舞者们挥动水袖,朝天子和群臣微一鞠躬,就要退场。可是——

不!货郎疑心他根本喊出了一嗓子。为了见这一面,他跋山涉水,他提心吊胆,他好容易才有机会和她近在咫尺,他不能眼睁睁地目送她毫不知情地远去!

他被焦灼和渴望蒙蔽了双目和心,一刹那,他忘了自己身处险境,忘了那生杀予夺的天子正看着这一切,他站了起来。

众目睽睽下,他站起来,走到舞台中央,走向她。

席间一阵骚动,胡濙按捺不住,刚要呵斥,天子制止了他。

薇终于发觉是他,她怔住,嘴唇翕动着,她的眼睛迅速地浮上了一层泪雾,她站在原地,想要向他伸出手,却蓦然清醒,她和他是在哪里。

他一步步地走来了,他将她额前一丝碎发捋到耳后,他的喉头哽住,顿了一顿,他说:“我来接你了,小薇。”

[伍]

领舞的女子在旁边轻声道:“薇,薇。”

失态于君前,当是死罪,极度惶恐,反倒奇异地镇定了。薇浅笑着,拉着他的手信步转了两个圈。他马上心领神会,随着她的步履,旋出漂亮的弧度。

月亮底下,春风深处,他们一再地跳过这支舞,从儿时跳到分离前夜。在他和她的故乡云南,人们用舞蹈直抒胸臆,在绿野苍苍里欢快地载歌载舞,清风和蓝天,都那样爽朗。

舞者们退到一旁,领舞者面色发白,怯怯地朝天子望去。而座中数十人,一时竟平心静气,只呆呆地看。

这舞,是生铁和盐,是植物和暴雨,是男人和女人,是刚劲和柔美,是他们不曾领略的风光。天子眼里隐有笑意,侧脸对右侧的太监说:“这两个人可用。”

舞尽人静,他和她交握双手,眉宇间俱是一模一样的倔强,直直地站在台上。他知道他们危在旦夕,可是倘若能死在你身旁,我无憾。

但是,对不起呢,小薇……是我冲动,累你陪我涉险,对不起,小薇。

天子笑着击掌,胡濙一颗心落回原地,欠身向那位白衣太监微笑。就连货郎也没料到如此放肆竟逃过一劫,纵是再恋恋难舍,也松开了薇的手,各自回到原位。

薇和其余舞者都退下去了,货郎惴惴地落座,胡濙看了他一眼,并未做声。捱到筵席散时,货郎才敢出声:“胡大人……”

“下去吧。”胡濙拍拍他的肩膀,“万岁没有怪罪你。”

回住处,货郎不安,向小宦官讲起今日所见,惟独隐瞒了和薇的关系。小宦官羡慕得两眼发直:“你竟见到了国姓爷?”

那白衣太监郑和,是小宦官心驰神往的人。七月时,郑和被天子封为钦差正使总兵太监,率领舰队从南京起航,下西洋,随行二万余人。货郎和他的薇,皆在名录之中。

公元一四零五年,天子昭告天下,此举为耀兵异邦。但连货郎都深知,他仍不想放过泯为平民的侄子,他得找到他。

回忆起前国君,他荣光而寥落的一生;回忆起简朴衣衫仍温文有礼的书生,他颠沛孤苦的旅途,货郎站在暮春的风里,感到莫名的怅惘。

更怅惘的源自薇,舞台一别,他未见过她,再相遇已是出行时。她是座下被寄于厚望的舞者之一,承载了天子想要表达的有力宣告:大明国不止是世人印象中的那般含蓄温婉,傣家舞的张扬风流,也算是泱泱华夏面向世界的另一种姿态。

所以舰队里,有最巧手的匠人,最出色的厨子,最华美的丝绸,最沁香的茶叶……数百船只云帆高张,昼夜星驰,货郎注视着滔滔江水,将拳头攥紧。他终是害了薇了,他使她出色,从而惹眼,为天子所留意。她本可以平静度日,如所有寻常的宫女一样,粗茶淡饭,布衣荆裙,黑夜来时,都能睡个还算温和的觉。

木因不材而寿,对于这人生,她原想低下去,再低下去,以匍匐的姿态,籍籍无名,苟且偷生。

他却打破了它。

那日,官舟遭遇大风,洪涛接天,巨浪翻腾,舟中喧泣声不绝于耳,众人纷纷叩神求佑,货郎回转身,望见了郑和。他轻裘绶带立于船头,淡静地望天祷告,言未毕,已风恬浪静。

货郎和郑和乘坐的是同一艘船,而薇在后面那艘上。起先他不解这样的安排,从侍从对他的礼遇上,才渐渐想通了,在天子心中,他算得上要员了呢,否则他何必受困于皇宫那么久?天子不想杀他,因为他还有用。对前国君而言,随便哪个来自故土的人,都有可能与他为敌,一相见,就会心生提防,但货郎不同,他是恩人。只要有机会接近他,剩下的就好办多了。

货郎临行前,接到了胡濙还给他的玉玺:“还是你拿着吧,若见着那个人,你说你没有入宫,也不曾有别人见过它。”

天子不放弃任何可能。只有寻回心腹大患,才可以杜绝余生里,侄子的复辟和翻盘。

所有的前因后果在这刻全然洞悉,却转眼被抛在了云天万里。郑和一步步地走到人群中去,货郎向往地看着他,他也是云南人,但命运何其不同。多年前,那个十几岁的云南少年眼见家破人亡的惨景时,他想过什么?他是怎样克服了那些,才换得今朝的云阔天清呢?

黑压压的人潮渐散,货郎手扶着栏杆,探身向后望去。有十几米吧,远远的,薇单薄而遥远的身影映入眼帘。她面向江水弯着腰,发丝凌乱,有女子轻拍着她的背。

该怎样去形容晕船呢。不说话,忍着,干呕,吐不出来。正如她在风波险恶的水路上,独自生活,独自支撑的每一天。

他救不得她,他徒劳地看着,他和她之间隔着如山的人群和如山的禁令,他走不过去,她也走不过来。

他害了她。

[陆]

到达占城时,天色已晚。趁国王举行盛宴时,他才觑到空当和薇说上话。连日来的晕船,她的身子愈发单薄,一双大眼黑得透亮,下颌尖尖,容色如雪似的白。他急切地问:“你还好吗,小薇?”

薇轻笑,把手放在他的手里。啊,她的手真凉,她的手竟这样凉。风里来,浪里去,她究竟有多久没有睡过安稳觉?而且她食不下咽,只能喝水,吃简单的流食,可这却只是行程中的首站。

尽管每艘船上都配了齐整的医师和良药,身边仍不断有人死于痢疾,高热。常常是午夜还听到角落处传来挣扎的低号声,天明了,便只是一具冰凉的尸体。

他们远离故土,客死他乡。薇可以撑到几时呢?货郎想去恳求郑和,让她走吧,大人,请你放她一条生路吧,若她能好起来,只要她能好起来,我情愿——失去。

我情愿失去。

薇抽出手。不用说什么了吧,此处旋律优美,灯光如火,不如还是共舞一曲吧,假装我们仍活在故乡,活在三月早春,小雨清凉,原野芳香,而你在我身旁,笑容明晃晃。

至于别的,不用说了吧。只要你在,我不惧怕。

而就算薇不晕船,回到皇宫后,他和她照样没有相依的福分。他们的相处,只有这舞台,但所幸还有这舞台。

那么,薇是从几时起,不再是昔日的她呢?她更加瘦,吃什么吐什么,一个浪头打过来,一个浪头打过去,颠簸不堪的船上,货郎急得肝胆欲裂,却无能为力。他想带薇逃走,可这是异国,语言不通,他们也没有盘缠,若离开舰队,将寸步难行。

他的姑娘在宫中,他见不到她,他不甘心,藉了一枚玉玺,他去争取,而所谓争取,原是他争天命,天命取他性命。他只能徒劳地站在这里,记住时间。

薇,为何逃了那么远,我们拥有的,仍是相似的命运呢,为何是命就逃不过。

[柒]

洋洋万里,途经无数庙宇,皆不见那书生的踪影。货郎怀中的玉玺找不着他的前主人,这一场使命,何时才是尽头呢,当他们来到了古里,前国君仍无音讯。可当今天子,仍在虎视眈眈。

古里城民热情好客,郑和在此立碑纪念:“其国去中国十万余里,民物咸若,熙皓同风,刻石于兹,永昭万世。”入夜时分,古里城主盛宴迎接,觥筹交错,音律喧腾,舞者翩然而至。

城主身着锦袍,微微眯眼看了这一室耀眼的佳客,他们从大明国跋山涉水而来,带来盛情的礼物,尊荣无上。

台上舞姿鲜美,台下谈笑风生。只有舞者双目交缠传递情意,你进我退,你来我往,奔放纵情,像是小鹿奔跑在平原上,四野鲜花盛放。

你一直一直跑下去吧……小薇……

一声脆响。

座中诸位都看到了一只小瓷瓶从货郎腰间摔落,瓶身碎裂,醇香的酒味顿时流淌得满室曼妙。他紧步上前,先是朝城主鞠躬以示歉意,然后附在郑和耳边说了几句。

舞者一一退场,那弱不胜衣的锦衣女子朝这边投来哀伤一瞥。

通译将郑和的笑语传给城主,城主哈哈一笑,招手唤过货郎。一派祥和中,货郎取下手腕间的小瓷瓶,恭敬地献给城主。

那是世间最甘美的好酒。他说:“原材料是最常见的杨梅、桑葚、葡萄,以及正午的蔚蓝海水,是那女子亲手酿造,将大明国西南的传统技艺和贵国最香甜的水果完美融合,恰如两国人民友情源远流长,永不停歇。”

那一槲美酒,和他们舞蹈有个共同的名字,叫做月亮醉。城主在畅饮薄醉时,缓缓忆起那女子的容貌。

她跳得一曲秀发如云的孔雀舞。她从遥远的东方来,那儿有威严天子,夜莺和神秘的丹术。更有着妙不可言的醇酒和佳人,他想得到她。

[捌]

货郎静立于廊下,长风将夜色吹得分外哀愁。在小葛兰,薇瘦得只剩一把骨头,当他把手搭在她的腕间,似乎轻轻一折,她整个人就会破裂开来。

她像个纸人摇摇欲坠,她能撑到回国吗?回程依然漫漫,他没有把握。那——索性伺机逃了吧,哪怕一辈子都只能活在异国,也好过眼睁睁看着她一点点地死去。

贫贱夫妻,也总能活下去吧。

可他不能够。他身负天子重托,他是诱饵,一旦他消失,那靠武力逼宫纂位的狠毒皇帝,不会放过他和她的父母。

天子最痛恨子民的背叛。

他得妥善谋划,使消失的方式更合理一些。思来想去,他不得不棋行险着。在傣家寨,人人都能酿得可口的酒,这挺平常,但对异族的人来说,是难得的新鲜。

出奇制胜,他要赌一把。舰队泊在柯枝时,他便从厨子处索要到几种当地水果,取了瓷瓶酿造,抵达古里,酒的滋味刚刚好。

最终他赢了。次日下午他就得知,城主向薇求婚,而她同意了。

她同意了。再见,我的爱人。也许离开你,你才会对我放心些。

没有了我,请你也好好地走下去。

三天后,古里举行奢华的庆典,子民喜气洋洋,争相一睹大明国美貌女子的风采。

薇被称为华夫人。

仪仗队里,货郎摇头晃脑地吹着唢呐,用力闹,用力笑,仿佛很高兴,当然很高兴。他该高兴是吧,他不想她死在回国路上,他便只好松开手。

松开手,心如刀割地送她走。

她是他一心一意想娶回家的姑娘,可他要送她凤冠霞帔地出嫁。

这是他能想得到的,能保全她的最好的方式了。

[玖]

好了,该走了,这一次出行将结束,他要回到大明国,若干年后,接受第二次,第三次乃至更多的使命。

他把她留在了异乡,可他不想跟她生离,然而,只要他活着,他就得回去……他坐在阳光里,古里城的空气正清亮,我们的京城此时下雨了吗。

许久后,他站起身。城主给过他一些赏金,他掂了掂,够了吧。

小薇,如果今生你我注定无法相守,我也要去向上苍问一声,为什么不能。

满天神佛都端坐云端,当我已为魂魄,是否就可以向他们问一声,为什么不能?

我偏要不可。

那一天夜里,货郎死在寂静的马路上,双手摊开,血肉模糊。被人发现的时候,他身无分文,口袋里只有一张血迹斑斑的纸条,写的依稀是:不要将我的死讯告诉华夫人。

小薇,死,是不是最后的抗争方式?当日,我想将你从大明宫赎出来,才带了玉玺去投奔天子,我满心以为那是幸福的开端,却不料,我碰上的是厄运。

如果没有我,你本该仍是皇宫中宁静的舞者,有要好的姐妹,可以分享心事,春天时偷偷地摘两朵花藏在衣袖里,添置了一两件新衣裳,就可以乐半天。就连嫔妃们的训斥,也比现在周遭都操着你完全听不懂的语言要悦耳那么一丁点吧。

是我令你的际遇节节败退,是我害了你。

而这之前,我竟不了解,爱,有时候,是不再去打扰。

[拾]

天冷了,古里城大雪纷飞,城主吩咐侍女将炉火生得再旺些,细细剥一只栗子,递到身边人手中。

一名侍卫大步走进来,呈上一只拨浪鼓:“刚才有个手艺人送来了这个,他说客人嘱托过,献给夫人。”

“是哪位客人?”

“他不肯说。”

“他人呢?”

“已经走了。”

手艺人走在雪地里,手拢在袖中,那位买主,是他见过的最奇特的客人呢,他哗啦掏出全部钱币,指着自己的手,恳求他为他做一件事。

那是他握过她的手。

小薇,我舍不得和你分开,那就以别的方式和你在一起吧。

我将永不离开你。

华夫人摇一摇拨浪鼓,清脆脆的声音,咦,怎的竟像他的笑声?她把脸贴在鼓皮上,手指敲一敲,恍惚地笑了笑,真的呢,是难以言喻的熟悉气息。她又在想他了吧,他回到家乡了吗,他将来还是会娶亲的吧,他的妻子,爱笑吗,对他好吗,她会不会有一些像她呢,还是,丝毫不像?她最好不喜欢跳舞好吗?

檐角的风铃叮叮当当响,她摇着拨浪鼓,一路迤俪远去。

她是荣宠无双的华夫人。

2007年11月于北京

如果东京不快乐

如果东京不快乐

作者:纯白类型:现情状态:已完结

她最美是在十几岁,在那少年的眼中。他想要看顾她,收藏她,请动诸天神佛来护佑她。走在校园里,悄悄地拉着她的手。眼角眉梢都是笑,根本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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